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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华侨医院与惠州市社保局签署合作协议

广州华侨医院与惠州市社保局签署合作协议

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:

广州华侨医院与惠州市社保局签署合作协议

2007年6月,广州华侨医院与惠州市社保局签署合作协议,成为惠州市社保指定医院。

惠州市社保在广州市原有7家指定医院,广州华侨医院成为其在广州市的第8家定点医院。这次与广州华侨医院社保合作协议的签署,为惠州市的参保人转院治疗提供了多一个选择,方便参保人选择合适转诊医院。

协议签署后,惠州市惠城区、惠阳区、大亚湾区及惠东、博罗、龙门三区三山医保参保人可以经当地医院转诊来我院治疗,若参保人自行选择来院治疗而未经当地转诊的,报销比例则下调30%。

(实习编辑:郭锦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