限额设计
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:设计管理细则
1.为了有效控制建设工程投资,防止概算超估算、预算超概算、决算超预算的“三超”现象的产生,在设计过程中推行限额设计。按照批准的可行性报告和投资估算控制设计,在保证使用功能的前提下,各专业按分配的投资额进行设计,保证工程总投资额不被突破。
2.设计单位应在满足功能及质量要求的前提下,不超过计划投资。
3.设计单位应在设计进展过程中及阶段设计完成时,及时对已经完成的图纸内容进行估价,并与限额设计指标进行比较,使设计满足限额设计指标的要求。
4.施工图预算超限额设计指标的比例,与设计费挂钩,给予设计单位一定的经济处罚,并要求设计单位无条件修改,直至满足限额设计指标的要求。5.鼓励设计单位应用价值工程,在不降低使用功能、效果的前提下,实行设计方案优化,节省投资的比例同设计费挂钩,以调动设计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。6.由于设计单位的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而产生的投资失控,设计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。
7.各阶段设计成果须达到国家标准---《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》的深度要求。8.初步设计阶段图纸要体现工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的合理性,业主的质量标准以及概算文件编制的深度要求。确保初步设计阶段图纸必须达到设计成果,符合预定的质量要求,初步设计估算不能超过投资估算要求。1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