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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级士官条件

五级士官条件

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:

五级士官条件

志愿兵役制第四期(4年)服现役期满,

1998年12月公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》规定,义务兵服役时间为2年,并且不再超期服役。根据兵役法,自1999年后,士官军衔设置为一级士官至六级士官。五级士官为高级士官的最低级别。

根据规定,志愿兵役制第四期(4年)服现役期满,被批准进入第五期(5年)服现役的四级士官,晋升为五级士官军衔;第五期服现役期满,被批准进入第六期(9年以上)服现役的五级士官,晋升为六级士官军衔。

扩展资料:

士官招考原则:

为实现“选晋保质量”的目标,确保考核 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,支队采取严格对照标准、认真选调裁判、合理设置场地、全程录像留存和逐人逐项考评等方式,按军事共同课目和专业课目展开考核,所有课目现场宣布成绩、签字确认。

为实现“选晋保质量”的目标,确保考核 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,支队采取严格对照标准、认真选调裁判、合理设置场地、全程录像留存和逐人逐项考评等方式,按军事共同课目和专业课目展开考核,所有课目现场宣布成绩、签字确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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